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怎样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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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应注意的期限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规定工商机关可以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常用法律、法规主要有14部。
1.《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职权范围内,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商标法》。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3.《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查封、扣押相关证据,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4.《食品安全法》。
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刑事拘留之后怎么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定,释放拘留嫌疑人要申报批准程序。刑事拘留的的解除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希望对你了解解除拘留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的解除程序是什么
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