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是否合法

最近更新:2022年08月18日

一听说强制拆迁,很多人都以为是违法行为,可以上告强制拆迁的主体。其实,强制拆迁若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拆迁程序,就是合法行为。那么,强制拆迁的程序,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有什么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查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您的疑惑,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沟通。

强制拆迁是否违法

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现已取消。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目前行政强拆已经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拆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因此,被拆迁人切不可相信拆迁办或者政府部门拆迁就合法的言论,在遭遇除司法强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强拆时,建

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

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几种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主要有:

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四、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

什么是强制拆迁

人生存在世上必须依托一定的财产。房屋、土地是最基本的财产,必须受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可以随意的剥夺。土地征收应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并对征收者作出合理的补偿。那么,什么是强制拆迁?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拆迁问题

强制拆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的权利

(一)所有权是一种人权。

占有财富,给我们带来幸福。哪怕获得了一丁点财产,也会使我们身心愉悦。对财产的占有,也会使我们身心愉悦。对财产的占有,会使我们感到生命的充实,对生活充满信心。如果我们没有财产,连生存都无以为继,更不会有

行政强拆法律依据

?司法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是司法强制拆迁取得合法性的实体要件。

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强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华律网提醒您
看不懂?不如直接问律师
在线问律师
今日咨询856条,律师解答817

当前5836位律师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律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