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述,银行的确构成欺诈,但依法维权的关键在于能否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建议你不妨提供相关材料给律师,看能否找到对方欺诈的相关证据,之后可通过律师与银行进行严正交涉。如果银行的相关程序操作存在瑕疵,通过律师的严正交涉通常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去年我家去银行办理了五万的五年定期存款,他当时说办理五年这个业务赠保险。最近急需用钱去取钱时才发现是被忽悠办了保险,现在取的话连五万的本金也取不回来,得损失一千多,银行这种做法合法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相关法律知识:
深度整合的经营模式是我国银保合作必然的发展方向
在政府态度的允许下,大的保险公司选择强有力的银行进行股份的渗透和融合,形成战略联盟的关系,增强收益,那么银行也会有更积极的表现。例如日前“平-安”与中国银行携手,双方已经明确:到2印6年底,“平-安”将得到中-行70%的优质网点独家销售其保单;“平-安”出资与中-行总行共建银行保险部,中-行将成为“平-安”的主办行;“平-安”全国机构的资金清算和结算将统一到中-行账下,中-行旗下的**国际将得以与“平-安”三大外资股东——**士坦利、高-盛、汇-丰并肩成为平-安境外上市的主承销商之一;双方交叉销售保险和证券等产品这种形式的银行保险比起分销协议来已经大大前进了一步。这个阶段上的共赢才能算是一种真正层面的战略协同。政府应该更多的提供这种合作的平台,促进中资保险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在战略上形成强强联合。
同时,政府作为金融业的监管者,应当适时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风险防范措施。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符合现阶段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及金融机构竞争日益加剧,银行与保险融合的程度在逐步提高,必然要求对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以最大限度减少制度上的束缚,对同一金融集团内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要构筑有效的“防火墙”,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人事交流等方面做出规范性要求,防止风险的转嫁和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在京东买了一双鞋子,这个鞋子品牌是a,鞋子上却是另一个品牌b的商标,但商家说他里面有一张品牌a的保修卡,并且说这个商标只是一个普通印花,这是合法的吗?算不算套牌商品?算的话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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